你的位置:首页 >

5家喷塑厂被“红牌”罚下(图)

2015/7/9 11:28:28      点击:
 本报讯

  近日,市环保局依法查封黄湾镇(尖山新区)、袁花镇的5家未批先建喷塑厂,这是全市加快大气污染治理和“低、小、散”企业整治以来,亮出的又一张“红牌”。

  这5家喷塑厂是太阳能热水器生产配套企业,对太阳能支架表面进行喷塑,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塑粉粉尘和燃煤烟气。多年来,我市大部分喷塑企业厂房设施落后,厂区生产环境差,属于典型“低、小、散”。

  今年8月,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黄湾镇(尖山新区)成良喷塑厂、袁花镇民丰桥喷塑厂等5家喷塑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经查实,这5家工厂都未经环保审批就投入生产,属于“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9月初,市环保局向5家喷塑厂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喷塑项目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0月16日,市环保局联合公安部门、属地政府和供电部门对5家企业实施查封。

  9月底,市环保局召集两地共30家喷塑企业召开专项整治会议,责令各企业在今年11月底前补办环评审批手续,逾期未补办的必须停产或关闭。


  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重点对“低、小、散”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从“点的打击”扩展到行业性“面的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清洁空气”行动和“五水共治”清障护航。

  据悉,明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环保法》,对“未批先建”行为有明确规定,凡存在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或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同意,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案件可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行政拘留。目前,市环保局已着手对相关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改革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新自由裁量权,为明年新《环保法》的实施做好准备。
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