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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怒砸配电箱被刑拘

2023/8/14 10:22:49      点击:

本报讯(记者 赵明)请人帮忙代缴电费不成,湘潭县中路铺镇的李某气急败坏地拿配电箱出气,结果付出了沉重的代价。7月27日,湘潭县公安局透露,李某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被刑事拘留。

7月10日下午,中路铺镇发生纠纷案,群众向中路铺派出所报警。民警到现场了解到,当天,李某发现家中电费欠费,便拿现金到中路铺供电所找电工夏师傅,请他在网上帮忙代缴电费。夏师傅当天因微信余额不足,加上家事烦扰,提议李某找其他人代缴。

李某见夏师傅态度冷淡,认为他不肯帮忙。当看到其他人家有电使用,而自己家人却因停电热得满头大汗,李某气不打一处来。于是,他拿起钳子将村上某台区配电箱内的3个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和6个电流互感器砸坏,并将该村路灯电杆内电线剪断。此举导致该台区内的用户均无法用电。

事后,经湘潭县价格认证和检测中心鉴定,李某损坏的财物价值为6000余元。办案民警介绍,李某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民警提醒,近期天气炎热,容易引发“情绪中暑”,请居民学会控制情绪,切勿因发泄情绪一时冲动而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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